2014年5月27日14时05分,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平利中学附近“中央领郡”售楼部门前堆放有烟花爆竹,准备燃放。接警后110指挥中心下达指令给巡警大队出警,14时08分,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群众举报属实,立即对售楼部门前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人进行劝导制止。14时15分,在中央领郡施工楼顶响起爆竹声音,出警民警及时赶到楼顶进行制止,同时对售楼部门前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将相关人员依法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旬阳恒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平利分公司在平利中学门前投资开发“中央领郡”楼盘。当日14时15分,施工单位为庆祝楼盘封顶,购买烟花爆竹后,安排工人进行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平利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