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平利县编委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目前对19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事项进行了公开。
一是提前谋划。抓住201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契机,在下发年检通知时再次强调年度报告公开的意义和必要性。进一步就公开的意义、方式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争取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明确内容程序。在年检合格的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住建以及部分镇等系统中,选择19家公益性较强、管理规范、发展良好的事业单位作为公开对象,公开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证书号、法定代表人、机构规格、经费形式、单位住所、履职情况及成效等。及时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事项审批表》上传到县编委办网站,要求各单位认真填写拟公开事项,并严格按程序审核、核准后报县编委办审核把关,通过平利县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
三是总结经验。对年度报告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认真研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做好该项工作,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