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平利县编委办及时对分散在各部门中的不动产登记职能进行摸底,为下一步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打好基础。
一是迅速学习,加深干部对此项工作了解。组织全办干部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了逐条学习与解读,并要求干部在会后对《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等文件进行学习,全面掌握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
二是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现行的不动产登记状况。安排专人,深入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涉及的9项不动产登记权利分别由哪个部门负责登记、如何登记等情况。
三是建言献策,履行编办职责。在充分学习理解国家对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和详细掌握本县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为下一步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工作做好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