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发布时间:2024-04-23 15:13


石器时代平利县已有人类活动。夏代,平利属梁州;商周属庸国;春秋先属巴国,后属楚国;战国先属楚后属秦西城县(县治在今安康市汉滨区);秦属西城县;西汉属汉中郡长利县;东汉光武六年(30),废长利县,先后并入钖县(今白河县)、西城县;三国属蜀钖县;魏属钖地上庸郡;西晋太康元年(280)以上廉水为名置上廉县,此为平利县置县之始,属荆州上庸郡,东晋废;南朝宋齐分设上廉、吉阳县,属上庸郡。北朝名吉安县属安康郡;隋改吉安金川县,属金州西城郡;唐武德元年(618),以平利川名置平利县,属金州。武德八年(625)县城迁移到古声口南部;五代属金州;宋先设平利县,后并入西城县,后再复置;元属金州设巡检司;明复设平利县,先属大宁州(今重庆市巫溪县)后属兴安州;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兴安升州为府,平利遂属兴安府。嘉庆十年(1805)县治由老县移治现县城。民国初年沿用清制,民国二年(1913)撤府设道,平利属汉中道,民国十六年(1927)陕西省撤道后为省直属,民国二十五年(1936)起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5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解放平利县城。7月10日,再次解放后建立人民政权。12月20日,平利县全境解放。至1950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属陕南行政主任公署安康专署领导。此后属安康专员公署、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县人民政府驻地城关镇老正街。1989年9月,县政府机关由城关镇老正街迁至城关镇新正街。2000年12月,安康撤地设市,改安康地区为安康市,平利县遂属安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