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长安、大贵、三阳)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2-09 09:39 【 字体:

平利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长安、大贵、三阳)新建业务用房项目,于2021年2月8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1年2月8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长安、大贵、三阳)新建业务用房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2021006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8421721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91526182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新建长安镇、大贵镇、三阳镇市场监管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020.4平方米,其中长安镇市监所350.85平方米,大贵镇市监所322.74平方米,三阳镇市监所346.81平方米,均为三层四间砖混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大贵镇、三阳镇。

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预算:24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凯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叁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233.15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正阳路东侧21幢

联系人:袁敦勇

联系电话:0915-8711111

七、磋商小组人员:

洪迎春   寇文秀   徐建国   张修福   党一凯   

八、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13891526182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