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生产用药品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2-05 10:10 【 字体:

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生产用药品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县发改局平发改投字(2021)6号文件批准立项,平发改招核(2021)8号文件核准,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人为: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生产用药品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2021008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     

联系方式:0915-841268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9152618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2021年度生产用药品和技术服务采购

2.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药品采购,采购预算:64万元;二标段为高效脱水剂采购,采购预算:49万元;三标段为水质及废气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采购预算:17万元。

3.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城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度安全生产。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药品采购;二标段为高效脱水剂采购;三标段为水质及废气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剂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剂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

(每天8:00时-12:00时,14:00时-18:00时止);

2.缴费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时前;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九、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1526182  

2.保证金账户明细:

一标段: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0751

二标段: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1189

三标段: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1342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