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9-23 09:36 【 字体:

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于2020年09月17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0年09月18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编号:SHCG2020-016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 系 方式:0915-8351317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号楼2单元303室

联 系 方式:0915-8880180       15191525681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新建停车场1200平方米,配套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及排水排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

3、建设工期:30日历天; 

4、批复概算:70.00万元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森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南坊巷小区1号40311室

联 系 人:王瑞敏             联系电话:029-85215127

七、磋商小组人员:胡昌霞、王雪花、姚锦波

八、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15191525681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