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覆盖范围:全县2016年-2018年脱贫退出人口和2019年在册贫困人口。
2.资助参合参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定额资助。
3.门诊统筹。门诊医疗费100元/人·年,户内通用,结余转存,在镇、村门诊就医免一般诊疗费。
4.住院保障。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符合转诊规定的,在县级以上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五保户按民政相关政策执行。
5.“一站式”结算。在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站式”结算;非定点和省外住院患者出院后,由所在镇合管站收集报销资料,一周内报县“一站式”结算办公室审定结算。
6.分级诊疗。严格落实镇卫生院首诊(急诊抢救除外),对不按程序转诊私自到上级医院及省外就医的,新农合报销降低20%,大病保险同步执行,同时不享受补充救助政策。
7.慢病报销。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封顶线20%,封顶标准为:I 类病种30000元,Ⅱ类病种3600元,Ⅲ类病种2400元,Ⅳ类病种1200 元。对鉴定为重性精神病、高血压(2级高危组以上)、冠心病、糖尿病并发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肾病综合症、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甲亢、心肌病、癫痫、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风湿性心脏病、白癜风等19种门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实行按病种核定限额范围内免费给药。
8.签约服务。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
9.免费体检。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10.25种大病专项救治: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问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