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电子商务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3 11:2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电子商务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8-0602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平利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和《平利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农副产品上线的必然要求。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迫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防伪溯源信息管理平台,以农业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责任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我县特色农产品溯源体系。力争到2018年底,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单位累计达到10家,可追溯的特色农产品达50余种,示范带动一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不断扩大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合作,建立特色农产品防伪溯源信息平台

根据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国内运作成熟的平台服务商合作,建立我县特色农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系统,建立特色农产品编码数据库,生产档案数据库、检测数据库及流通环节和目标市场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二)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建立特色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健全生产档案,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建立产品合格准出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建立完善产出特色农产品质量追溯记录,健全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的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备案制度

对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开展教育培训,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化学投入品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科技推广和人才资源储备。制定失信行为举报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和“黑名单”制度

三、落地推广流程

(一)落地步骤

1.制定测源系统准入标准

(1)合作范围及对象:平利县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商品品质标准:国家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区域传统品牌等资质

(3)入驻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2.申报。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向电商办提交申请,电商办查阅申报资料并予以回复

3.培训及信息录入。电商办协同溯源平台服务商,对申报成功的各企业进行培训,培训后由各企业建立有关产品的基地信息。生产信息、加工信息、技术标准信息、产品检测信息等并将采集信息录入到溯源平台,为产品建立透明的“身份档案”系统生成防伪溯源二维码

4.赋码环节。平台服务商将防伪溯源码印刷之后,发给电商办。各企业按照要求到电商办领取,并赋码。

5.使用。采购方、消费者使用产品溯源二维码或数字编码,通过互联网平台、手机终端可快速查询到相关生产信息,从而实现“知根溯源”,做到放心采购和消费,同时提高生产者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升农产品品牌,更好地促进优质农产品流通销售。

(二)应用推广

1.试点阶段(2018年8月)由县电商办,推荐1-3家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试点企业,先行先试。

2.示范应用阶段(2018年9月)扩大试点成果,全面推进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全县建设10家溯源农产品生产主体。

3.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总结试点经验扩大示范应用面,将全县规模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体系基本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农产品溯源体系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经贸局负责协调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并做好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建设的督查,指导和信息反馈;县农林科技局负责督促县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有关要求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二)加强培训,扩大成果。加强对源体系相关人员及生产企业的培训,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培训。开展可追溯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订货活动,集中力量宣传溯源体系建设成果,促进可追溯农产品与市场对接。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消费主体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氧国。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报道农产品溯源新经验、新成果,扩大溯源体系社会影响力。加大农产品溯源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实现溯源农产品优质优价,形成良好的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