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09:43 【 字体:

办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联系电话:0915-8421751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晓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贯彻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镇的财政分配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全口径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资金。

()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研究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组织向本级政府捐赠款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公共资产产权集中管理;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相关领导人员进行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的其他工作。负责政府生产资金、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县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县会计人员;配合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审计及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政府集中采购。

(十三)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参与拟订财政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农村改革发展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协调管理等方面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机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牵头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两个专项报告的起草等有关事宜。

4.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郭高志,联系电话:8421751

负责组织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督促实施,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财政宣传、机要、保密、财务及财产管理、印鉴与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和信访维稳工作,牵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回复;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工作督办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工作;统筹协调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股(负责人:廖振华,联系电话:8412050

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县财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拟定本县预算管理办法和财政分配政策,制定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负责管理财政总指标及按程序办理部门(单位)预算追加追减;统一管理项目库和国内外组织向本级政府捐赠的款物;负责县对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镇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拟定本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联络及人大对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的具体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库股(负责人:廖惠荣,联系电话:8412067

贯彻执行《预算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拟定本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国债管理、财政资金调度、财税库银和上下级财政资金的对账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业务;负责全县国库集中收支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财政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审以及部门决算、部门财务报告汇审工作,牵头完成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及决算公开工作;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财政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对镇财政的综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负责人:向海珍,联系电话:8412054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建议,拟定本县财政发展规划;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参与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职责,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会同发改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和税收返还事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资金;承担市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财股(负责人:王霞,联系电话:8421212

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定额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分口部门(单位)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分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负责审核汇总分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股(负责人:张平,联系电话:8421694

贯彻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及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和财政支农政策,负责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报本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订分口部门(单位)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分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负责审核汇总分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股(负责人:李锦农,联系电话:8420495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参与研究制订本县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编制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和预决算草案;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分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负责审核汇总分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建设股(负责人:赵西平,联系电话:8420333

参与研究拟订本县宏观经济调控、基本建设投资、产业发展、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政府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分口部门(单位)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分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负责审核汇总分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股(负责人:刘鹏,联系电话:8412061

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工作;参与拟订本县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县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薪酬管理、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监管工作及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订分口部门(单位)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分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负责审核汇总分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股(负责人:朱德勋,联系电话:8421862

宣传贯彻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会计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和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承办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本县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业监管,会同审计部门指导和管理本县社会审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税法规政策,组织开展财税法规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法治与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债务管理股(负责人:张瑜,联系电话:8421264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与政策,制定本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债务,拟定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政府债券资金,负责政府性债务资金的转贷、财务管理、清理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人:刘全云,联系电话:8428502

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运行及线上备案审核,受理政府采购结果备案;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检查;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受理与处置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监测分析、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配置标准及草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承担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经办机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