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1 10:15 【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女娲故里—中国•平利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ingli.gov.cn)浏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利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725500,电话:0915-8423194;电子邮箱:plzfb@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按照“公开、便民、服务”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县上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专职办”的工作格局。具体由县政府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提供要公开的信息。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严格把关,对各单位的各类文件,在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予以公开。 

() 灵活方式,全面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重点加大了对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督查、公开承诺、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并为20个信息量较大的政府工作部门开设了子站,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工作信息;三是利用各单位公示栏,对单位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及办事流程等内容予以公开;四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 提高质量,为民便民。为强化便民服务工作,提升网站便民服务能力,政府信息中心对全县各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把全县33个部门承担的21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及相关表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提升了政府网站便民服务水平。针对年度重点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决办事项,发放督查通报50期,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282条。

2、政务微博。2015年,平利政务微博(中国最美乡村平利)发布信息330条。

3、其他方式。2015年,县电视台发布信息1008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通过县政府网站办理群众来信73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办理群众来信168 件。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5年,未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布信息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2016年,我们将以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上线为契机,创新载体,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各镇各部门积极性,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平利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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