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划定平利县实施城市养犬重点管理范围如下:
红色区域内为平利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东至东大桥、西至白果社区、南至纸坊沟口、北至五峰村委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话方式:17309159233
2.电子邮件方式:996454290@qq.com
3.信函方式:邮寄至平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收
特此通告
平利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