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银《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9 16:33 【 字体:
陈玉银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原审批土地件为:平政土集建用字(2008)9号,土地坐落:平利县三阳镇牛角坝村,批准用地面积120㎡。现声明其批准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玉银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