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县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为县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财政政策、大额资金分配等事项,坚持法制审核及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得到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秉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效运行。一是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以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显著提升。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通过电子卖场、督促采购单位加快资金支付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全年化解隐性债务1.04亿元,申报发行建设类专项债券项目5个,金额达1.57亿元。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四是强化服务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将法治建设相关经费纳入预算。全年安排法律援助、普法、人民调解等工作经费140万元,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法监督质效。着重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约束与监督。一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政府采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程序规范合法,过程公开透明,问题认定精准严谨,整改成效显著。对全县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开展财会监督检查,按照省市筛选的检查名单,对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坚决维护财经纪律。二是深化政务公开。认真对照财政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调整变更情况,并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预决算等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先后牵头起草制定《平利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平利县政府采购备案前置审核制度》《平利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平利县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并优化制度规程,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和信访渠道,全年共依法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单7件,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人大议案2件、委员提案2件,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财政执法或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财政氛围。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着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内部普法。举办8期“财政大讲堂”,安排业务骨干授课,内容涵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体人员参与线上学习,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二是深化社会普法。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预算单位、包联村组、县属国有企业和代理记账机构等,通过集中宣传、发放资料、现场咨询以及公众号推送、电子屏展示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以及财政惠民补贴政策等。全年共开展3次集中宣传活动,发布150余条普法内容,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三是聚焦重点普法。针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企业财会人员等关键群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财政法规与实操规范。同时,广泛动员、精心选拔业务骨干参加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安康赛区的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我局获评优秀组织单位,通过以赛促学、以训促用,有效提升了相关人员的财务管理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确保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一是法治专业人才匮乏,具备财政业务知识与法律专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尚需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缺乏创新,传统宣传方式占比较大,群众参与度和宣传实际效果有待增强。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高位部署推动。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委(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年主持召开相关会议16次,带头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对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恪守决策程序,带头依法行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财政政策制定、大额资金分配、重要改革方案出台等事项,均坚决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出台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合同前必经法制审核,以身作则捍卫决策程序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确保各项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
三是聚焦机制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坚持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将法治思维嵌入财政改革与管理全过程。亲自牵头推动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等关键领域机制建设,着力破解管理难题,推动财政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型升级,以坚实的制度保障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6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
(一)持续深化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对于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以及重大合同等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与绩效评估,全面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准。
(二)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度。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财政绩效评价、财政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全程动态监督。深入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协同配合,构建涵盖资金运行全流程的法治监督网络,形成有效的责任闭环。
(三)创新普法培训形式。持续完善财政法规政策培训制度,广泛普及财税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开拓财政法治大讲堂模式,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全方位推进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财政监管行为。持续做好法治建设方面的财政经费保障工作,强化绩效管理,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