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的安排,我局决定召开“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6年4月上旬召开“平利县城市公交及农村道路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2名代表参加,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9名,分别由平利县消费者协会和各镇推荐。
2、公交客运公司经营者2名,由顺发、平八两家客运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9名,分别由县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及各镇推荐。
(二)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届时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函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推荐单位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15—8421722。
特此通告。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