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供应土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进一步做好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好城镇开发边界,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稳定土地供应总量,坚持绿色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全面保障省市县重点及政府债券项目;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保本年度住宅用地需求;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适度安排商业服务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用地,全面提升土地利用结构。
(三)节地提效。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统筹好县城存量空间盘活和增量空间做优,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转变空间开发方式,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
(四)收放并举。增加满足居民住房合理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障经济发展建设用地、创新产业项目用地、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控制落后产业、过剩产能企业的用地供应,维护土地市场共需平衡。
三、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34亩,主要土地来源为已报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待报批的重点项目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30亩、商服用地153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9亩、交通运输用地3亩、公用设施用地23亩、特殊用地66亩、住宅用地110亩。住宅用地中,其中产权住宅用地52亩、租赁住宅用地0亩、其他住宅用地58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明确相关股室工作职责,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共同协调配合,共同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按期实施。
(三)加强动态管理。落实供应计划地块信息,明确供应政策,及时汇总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