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02 09:50 【 字体:
吴应富因保管不善,将陕(2018)平利县不动产权第00029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应富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