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反馈】关于征求《平利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意见的情况反馈

信息来源:县交通局 征集时间:2026-02-10 至 2026-02-25 【 字体: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平利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平利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征求《平利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邮件反馈意见1件,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进行专题会议研究,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征求意见汇总:
1、明确村道是否包含通组路,避免后期管理范围争议。
2、建议在附件或配套制度中明确考核细则,或者在办法中增加“建立路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表述。
3、增加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路产损失,建立快速定损和修复通道,简化相关审批程序。
4、增加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以奖代补”机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养护质量高的镇或村给予额外奖励。
5、增加“推进农村公路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利用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
6、在第一章或第二章中将“美丽农村路”建设写入总则或管理目标。
7、未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矿山、园区、景区内部连接道路,其建设与养护管理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其对外连接线需符合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8、检查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全额挂钩,实行“按效付费”。
9、确保养护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度结算一次。
10、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支持在农村客运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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