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平利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4〕9号)规定,现将《办法》全文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以信件等方式反馈至县交通运输局。
征求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
通信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县交通运输局
邮政编码:725500
联系电话:0915-2295317
附件:平利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