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3 10:20 【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我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部门会商、逐点复核的基础上,形成了划定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利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涉及全县11个镇,总面积为208685.23公顷,占平利县国土面积的78.79%。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该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
1、平利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2、平利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