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高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7 14:33 【 字体:
吴高军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平利县不动产权第00214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高军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