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财社〔2025〕155号)、《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2025年1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人数及金额(详见附件),其中1月236人14.16万元、2月236人14.16万元、3月236人14.16万元、4月238人14.28万元、5月239人14.34万元、6月239人14.34万元、7月238人14.28万元、8月236人14.16万元、9月235人14.1万元、10月236人14.16万元、11月235人14.1万元、12月234人14.04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5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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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5500
受理人:肖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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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