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健全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5〕560号)要求,经相关部门清理规范,形成平利县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涉及涉企收费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清单》的编制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30日,其具体项目、标准、方式、文件依据等,应严格按照本《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醒目的方式向收费对象公布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利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平利县财政局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