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9号
事 由:关于将营养餐后勤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领衔代表:黄英 陈衍梅
内 容: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此项计划关乎万千学生健康成长,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健康,改善了学生的营养状况,提升身体素质。然而,在营养餐计划的推进过程中,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该计划进一步优化升级的瓶颈。当前政策中仅明确对学生营养餐的食材费用进行专项补助(每生每天5元),而学校食堂运营中必需的后勤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管理成本等支出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导致部分学校面临以下问题:人员经费压力大,学校需自行承担厨师等后勤人员工资,学校无力聘请专业营养师,影响供餐质量;挤占教育经费,部分学校被迫挪用公用经费支付食堂运营成本,导致教学设备、校园维护等投入不足;因资金短缺,学校只得降低后勤人员待遇或减少设备更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减轻学校负担,避免挤占教育经费,稳定后勤队伍,推动营养餐科学化、专业化,缩小区域间学校供餐条件差距,加大营养餐配套资金投入刻不容缓。
建 议: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明确补助范围。补助内容涵盖食堂炊事员等人员工资,厨具购置维护、水电燃料、卫生消杀等运营成本。补助标准:按学校供餐人数核定,可参考公式:后勤补助=学生人数×人均补助基数×地区调整系数(基数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
2.分级承担,强化保障。县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3.完善管理机制。要求学校聘用持证厨师,定期开展营养与安全培训;建立透明化台账,禁止挪用、截留专项资金;将后勤保障纳入地方政府教育督导考核,确保政策落地。
4.配专业营养师制定菜谱。让营养师为学生定制科学的膳食方案,从而提高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度。
答 复:您提出的“关于将营养餐后勤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