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和《陕西省林业局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成果的通知》(陕林护发〔2025〕248号)要求,我县在原整合优化方案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予以公示:
本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撤销陕西省女娲山森林公园,不存在归并、回填、管控分区调整等情况,全县保留自然保护地3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722.14公顷,分别是:陕西省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平利境内面积为4300.69公顷;陕西千家坪国家森林公园面积为2145.00公顷;陕西平利古仙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为1276.45公顷。(详见平利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
平利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利县林业局反映,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电话:0915-8421990
平利县林业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