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利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惠民成效显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及县级各类培训班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议暨述法点评工作会议,点评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大,“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释放督察效能。加强法治督察力度,对全县11个镇、27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点对点”通报,分类督促限时整改,形成督察“闭环”。全年共制发问题督办单30余份。
(二)坚持改革创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按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回访整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创新“六个一”集成审批服务模式,精简高频事项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缩短企业开办工作日,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三是深化政府服务质效。整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分类设置8个专区,划转低频政务服务代办事项80个。梳理县级263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健全制度保障,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一律实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要事项决策,对涉法事务研判、征询50余场次,参加各类信访复查、县政府常务会议20余场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在集体研究前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行政协议及政府、部门文件90余件,备案审查4件,对2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800余条,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四)完善工作体系,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一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对本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并及时将评查情况予以反馈通报,进一步规范我县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对标《陕西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全面考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平利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5类35项整治重点,全面、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推进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实施“一镇一策”“镇预选+县审查+政府审议”的模式,制定“三张清单”,明晰试点镇和县直部门执法权力事项、主体责任。组织3个试点镇和8个县直部门签订涵盖80余项执法事项的委托协议,有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四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参训执法人员达400余人,各执法部门内部执法业务培训40余场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五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退出机制。组织104名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全县62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六是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印发《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行政复议情况的通报》《关于2022年度平利县行政败诉案例情况的通报》,编制《平利县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平利县行政执法监督案例汇编》《平利县信访法治化案例汇编》《平利县行政复议纠违、败诉案例汇编》,以正反案例引导、警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法治效能。
(五)精准系统施策,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一是着力构建矛盾化解机制。全面推行“321”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113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出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大力推广“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36件,调解成功1018件,涉及金额1782.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应诉。推进全县行政复议机构职能整合,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成行政复议“六室”。切实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办结15件,纠违5件,纠错率35.7%,真正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2023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15件,败诉1件,败诉率6.66%,较往年同期大幅降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整合律师、法律顾问、司法所等专业资源,成立乡村振兴、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聚焦困难群体,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不断优化公证办理模式,提升公证服务能力。2023年,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件,公证案件225件。
(六)加大普法力度,法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23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二是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2023年共有55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通过培训上岗,充实了基层一线普法队伍。扎实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三是坚持点线面结合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平利县盛丰源产业园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研学+普法”品牌;新建老县镇锦屏社区、长安镇长安社区、洛河镇洛河街社区、兴隆镇冠汝社区、正阳镇张家坝村、县税务局等6个法治文化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2023年有4个村被表彰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七)持续多向发力,行政能力监督公开透明。一是强化内外监督合力。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7件、委员提案94件,8个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如期完成建设计划,开展审计项目38项。二是加强政府诚信监督。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应用、协同监管、奖惩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3年,平利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县域法治建设基础还需夯实,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严格规范。三是赋权事项实施成效还不明显,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不够,下沉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尚未达到预期效果。
2024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作用,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利、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