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尽快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提案
提案人:何剑
理 由: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区及集镇建设众多的居民小区及搬迁安置房,普遍存在物业收费是否合理、物业公司服务是否到位、小区停车位是否收费等众多纠纷,加之很多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发生纠纷后没有业委会负责人出面协调,极易引起群体上访事件。近期,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有所激化,已有物业公司因收取物业管理费将大批业主诉至法院。由于这类案件争议标的不大,且大多是因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不够透明、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所致。如果物业公司动辄将业主诉至法院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大,也不利于小区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和谐。
建 议:1.尽快成立平利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的退休司法人员及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社区、住建局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
2.加强和人民法院及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引导争议双方先行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对调解达成协议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调解书。
3.在各小区设置联络点,公布调委会联系方式,使群众能够及时向调委会寻求帮助。
4.为调委会协调解决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经费,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调解补贴。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