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东大桥桥面维修工程,经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字〔2023〕49号文件批准、平发改招标核字〔2023〕11号文件核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东大桥桥面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XSCG-PL2023010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联系方式:0915-842198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591591985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改造沥青路面约46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60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720米、栏杆提升改造340米及道路标识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东大桥;
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4.预算金额:135.23万元(招标金额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每天8:00-12:00,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478023165@qq.com邮箱,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缴费报名。3.缴费确认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时
2.磋商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