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第十条规定,2023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14个单位18人16.56万元;2023年第一批次性创业补贴6人3万元,平利县2022年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及监测户转移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2234人111.7万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许宥佳
受理电话:0915-8421373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