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3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1 17:44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平利县2023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平利县2023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重要论断,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发展山林经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原则及对象

1、奖补原则。奖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严格遵守耕地“双非”红线和水源保护底线,认真执行封山禁牧规定,坚持“抓示范、重成效,提规模、奖增量”原则。

2、奖补对象。2023年在我县境内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林产品加工厂建设,符合奖补原则,达到奖补标准和要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资金安排

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

三、奖补种类及标准

(一)林下魔芋

新种植集中连片林下魔芋100亩以上(最小斑块面积不小于10亩),密度不低于1500窝/亩,管理规范且长势良好,每亩奖补500元。

(二)涉林养殖

1、新增养牛10头以上,每头奖补1000元。

2、新增养羊100只以上,每只奖补100元。

3、新发展林下散养土鸡500只以上,每只奖补10元;林下规模养鸡5000只以上,每只奖补5元。

4、新发展林下集中养蜂100标准箱以上(不得跨行政村范围),管理规范,蜂群活跃健康,平均每箱销售蜂蜜5公斤以上,每箱奖补300元。

5、年养蚕20张以上,张产茧40公斤以上,每张奖补100元。

(三)特色经济林建设

1、核桃园提质增效:县级以上核桃园区按照核桃标准园生产管理技术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耕作除草、肥水管理等提质增效措施,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且亩均产核桃干果100公斤以上,示范带动效应显著,每亩奖补650元。

2、生漆、花椒、柑橘、猕猴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按照高产标准进行科学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抚育管理等措施到位,树木生长健壮,产量稳定,每亩奖300元。

3、碧根果建园:新建碧根果种植园面积100亩以上,按照高产标准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建园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果树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抚育管理等措施到位,植株生长健壮,每亩奖补650元。

(四)袋料食用菌

新发展袋料食用菌20000袋以上,必要生产设施设备齐全,生产加工规范,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杂菌感染率5%以下,每袋奖补2元。

(五)建设林产品生产加工厂房

1、新建标准化养蚕工厂100-300㎡,生产设施配套齐全,年养蚕50张以上,张产茧40公斤以上,按200元/㎡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新建标准化养蚕工厂300㎡以上,生产设施配套齐全,年养蚕80张以上,张产茧40公斤以上,按200元/㎡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新建林产品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00㎡-500㎡,生产设备齐全,正常运营投产,每厂奖补5万元;新建厂房超过500㎡的,超出部分按150元/㎡予以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被纳入2023年县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认定1000万元以上的,再增加奖补10万元。

四、实施步骤

1、镇村申报。2023年山林经济奖扶项目申报按照“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村级核实、镇级申报、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2022年11月底前,由新型经营主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向项目所在村递交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进行核实,经村“两委”初审通过并公示 10 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林业局审定。

2、县级审核。县林业局根据各镇申报的产业奖扶项目申请,牵头开展实地踏查、研判论证,对各镇拟建设项目和拟奖补资金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3、组织实施。各镇负责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并加强项目监管。对确定奖扶的山林经济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奖补。

4、验收兑现。项目建成且经镇级初验通过后,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局将奖扶资金直接兑现到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9月底前兑现到位。涉及经营主体申报的奖扶项目,必须把落实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验收奖补重要条件之一,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要严把政策标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初验、审核、组织实施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论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制定核查验收具体办法,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做好奖扶资金兑付工作。

2、严把政策标准。县林业局要认真落实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对资金额度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各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并做好项目建设环境保障,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3、加强项目监管。各镇要加强项目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完善奖补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过程性台账资料;县林业局要建好产业验收台账和资金兑付专账,接受县财政局、审计局监督。对存在不良征信、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不予奖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严肃查处,所涉产业项目法人或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涉林项目。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2〕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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