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4号
事 由:关于加强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殷刚 长安镇中原村
内容: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的推进及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推进,在今后多年会对整个长安的产业园路渠有很多项目的投入以及对长安河沿线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投入。就目前已实施的部分项目来说,项目施工单位是只顾施工不顾整个施工过程及后期的环境保护。就当前来说一是施工单位对自行车道的路面损污比较严重,多处路面已被水泥损污;二是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中也出现了上述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村道及自行车道路面水泥损污严重,后期清理是很难的,特别是自行车道后期清理更难。
建议:发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在验收时不但要验收工程质量也要验收施工对前期投入使用的工程有没有损毁及污染,再拨付工程款;在招标前也要对施工单位有相关的约定条款。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