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委编办强化“学、建、督”,着力解决少数单位编制法治意识不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不规范等问题,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强化《条例》学习。做到“三个三”,即:在实现编办干部、部门领导、部门业务人员学习“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凡是涉改单位和有机构编制事项变动单位、凡是纳入审计巡察单位、凡是有机构编制诉求单位进行“三个送教上门”,并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编委会、干部培训班开展“三个纳入学”。2021年县委中心组、县委编委会学习4次、县委党校2个主体班次专题学习、编办干部送教上门48次,全县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
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县委编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县委编办室务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探索性制订了《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让机构编制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严格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的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工作导引》,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商调转任工作的通知》、《平利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
强化督查检查。打造“一线、多专、强联”的督查体系,高标准管好实名制系统,强化线上预警,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年度报告,高位推动事业单位履职评估,有效落实机构编制纳巡纳审,高度重视专项督查,全年开展专项督查7次、联合督查3次,及时更新问题台账,务实推进问题整改,反馈问题8个,5个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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