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余林海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2-0696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3月26日 |
县政府决定,任命:
余林海同志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原任平利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胡维龙同志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侯春刚同志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谭选春同志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杨友军同志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和对外合作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原任平利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项目招商部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阮峰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余国平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程良忠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原任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陈善军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原任平利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柒惠斌同志为平利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站长(七级管理岗),原任平利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随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自行免去;
苏建军同志为平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任平利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利县长安景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中皇旅游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随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自行免去;
顾明山同志为平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平利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任平利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随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自行免去;
邹謇同志为平利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按县属国企正职对待)、平利县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任平利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利县长安景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中皇旅游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随融资平台整合升级自行免去;
冯贵松同志不再担任平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导员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张长虹同志不再担任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2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