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宏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1-30 10:21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宏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0283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任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任命:

王宏政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肖恒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汪晨程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荆哲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主任;

曾立琼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黄西坤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付官军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吉勇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熊道银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所长;

免去:

王宏政同志平利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大队长职务;

肖恒同志平利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汪晨程同志平利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主任职务;

荆哲同志平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立琼同志平利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黄西坤同志平利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吉勇同志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所长职务;

熊道银同志平利县公安局洛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方建新同志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陈开国同志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万孝亮同志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刘诚同志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八仙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波同志平利县卫生和计生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马锦文同志平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职务,保留原职务待遇,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2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