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2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1-29 17:31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2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0181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平利县2022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平利县2022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发展山林经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2022年在我县境内通过流转林地或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符合奖补原则,达到奖补标准和要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农益农效果明显的经营主体或产业大户。

二、奖补原则

奖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必须严守基本农田和水源保护底线,必须遵守封山禁牧规定,坚持“奖增量、不奖存量,据实奖、不重复奖”的原则。

三、资金保障

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

四、奖补重点及标准

1、林下魔芋。新建集中连片林下魔芋200亩以上(最小斑块面积不小于10亩),密度不低于1500窝/亩,管理规范且长势良好,每亩奖补500元。

2、林下养蜂。新发展林下养蜂200标准箱以上(不得跨行政村范围),管理规范,蜂群活跃健康,平均每箱产蜜10公斤以上,每箱奖补300元。

3、核桃园提质增效。县级以上核桃园区按照核桃标准园生产管理技术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耕作除草、肥水管理等提质增效措施,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且亩均产核桃100公斤以上,示范带动效应显著,每亩奖补650元或每株奖补20元。

4、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生漆、花椒、狮头柑、猕猴桃、金银花等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连片面积200亩以上,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进行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土水肥管理等措施到位),植株生长健壮,无杂草灌木荒芜和明显病虫害,每亩奖500元。

5、食用菌(香菇、木耳)。新发展袋装食用菌20000袋以上,必要生产设施设备齐全,生产加工规范,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杂菌感染率5%以下,每袋奖补2元。

6、涉林养殖。新增养牛5头以上,每头奖补1000元;新增养羊50只以上,每只奖补100元;林下散养土鸡100只以上,每只奖补10元;规模养鸡5000只以上,每只奖补5元;小蚕共育100张以上,每张奖补20元;其它特色林下养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7、建设生产加工厂房。发展林下经济配建生产加工厂房,建设面积在300㎡-500㎡,生产设备齐全,达到验收标准的奖补5万元;超出500㎡的,超出部分按150元/㎡予以奖补,最高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凡被纳入2022年县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认定1000万元以上的增加奖补10万元。

五、实施程序

1、申报程序。2022年山林经济奖扶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户(经营主体)申请、村核实、镇申报、县审定”的程序进行。2022年2月底前,由市场主体、产业大户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非规模性种植养殖可不制定方案),向项目所在村递交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进行核实,经村“两委”初审通过并公示10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林业局审定。

2、审核认定。县林业局根据各镇申报的产业奖扶项目申请,牵头开展实地踏查、研判论证,对拟建设项目和拟奖补资金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镇负责组织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3、验收兑现。确定奖扶的山林经济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推进。项目建成且经镇级初验通过后,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局将奖扶资金直接兑现到建设业主。

六、有关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论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制定核查验收具体办法,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做好奖扶资金兑付。各镇要严把政策标准,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初验等工作。

2、抓好政策落实。县林业局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把关,对资金额度严格把控,防范风险。各镇要充分发挥县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广泛动员有能力、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入山林经济建设项目,搞好业主建设环境保障,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3、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要健全山林经济奖补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过程性台账资料;县林业局要建好产业验收台账和资金兑付专账,接受县财政局、审计局监督。对存在不良征信、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不予奖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严肃查处,所涉及的产业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2〕14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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