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七批)

信息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0 16:25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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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七批)


截止2021年12月18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2件,目前已办结17件,现将平利县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平利县河滨路南大桥下几百米范围内,每天下午和晚上附近的餐饮店出店经营烧烤油烟大。 平利县 平利县委2021年12月10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平利县县城河滨路南大桥至步行桥段近300米范围共有各类餐饮店5家,其中“虾皇蟹后”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出店经营进行露天烧烤作业,油烟直排。 属实     问题查处情况:2021年12月12日,平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虾皇蟹后” 夜市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责令停业整治,规范油烟收集处理行为。
   整改情况:“虾皇蟹后”餐饮店已停业,正在定制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恢复营业。
D2SN202112100056
2 平利县六个石煤矿无相关手续,未采取环保相关措施。 平利县
平利县委2021年12月1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平利县共有14家石煤矿,其中建成投产11家、关闭2家、未建设1家,11家建成石煤矿均办理有环评验收、矿产证等相关手续,落实有环保措施;目前均处于停采状态。

属实 问题查处情况:平利县11家已建成石煤矿无违法开采行为。
整改情况:平利县加强辖区石煤矿生态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开采、破坏生态行为,确保汉江水质安全。
D2SN20211210004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