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2017-0000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建发〔2017〕35 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5月16日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17 年 5 月 3 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 2017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农户必须是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住房必须是危房;3、改造对象必须是“非易地搬迁户”。由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会同各镇政府对危房进行鉴定。各镇要将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清洗工作同步进行,2017 年 5 月 15 日前完成危改对象认定工作。
二、迅速启动农户危房改造
各镇危房改造农户经公示和审核合格后,镇政府要迅速制定危改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危房改造任务应在 2017 年 9 月底前全面完成。按照省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从现在起,各镇安排专人于每周五将周危房改造进度上报县住建局村镇股,联系电话:8421937。
三、强化过程监督
各镇要安排专人对危房改造进行管理和指导;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对危房改造质量进行把关,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达到农户安全住房有保障;县住建局村镇股要做好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录入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信息录入要准确
各镇要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提高录入农村危改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务必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将所有危改户档案信息录入到住建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同时,各镇要做好近几年危改信息录入的整改工作,对照近几年县政府对各镇的危改计划任务,对年度农户档案数量小于计划任务的,立即进行农户信息补录;对录入的农户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进行立即整改。
五、严格管理危房改造资金
请各镇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危改补助资金必须拨付至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严格考核奖惩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任务,各镇要树立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运用超常规的手段推动工作、强力整改,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各镇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附件:一、平利县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清单
二、平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三、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填表说明
四、平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五、镇 2017 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汇总表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