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平利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zfb/2016-234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办发〔2014〕28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5月21日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年05月21日 |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平利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平利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推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巩固整治成效,使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管理格局。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资料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以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终目标,及时有效地解决校园及周边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2、坚持科学管理。准确把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3、坚持创新发展。及时研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情况,不断推进和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创新、服务创新。
4、坚持长期整治。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易反弹、难根除的特点,各成员单位都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规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5、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平利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代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 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修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周根龙 县法院副院长
夏 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显平 县教体局局长
陈首松 县交通局局长
余长忠 县工商局局长
向晓东 县司法局局长
邓文成 县住建局局长
陈 熙 县卫生局局长
胡昌志 县文广局局长
王 强 县药监局局长
方建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柳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义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局长罗显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整治重点
县教体局:发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牵头单位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巡逻管控力度和密度,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交警大队: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治安维护工作,加强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校园周边涉及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
县文广局:定期对校园周边网吧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经营行为;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查处学校及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摊点,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县卫生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工作。
县药监局: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食堂及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审核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安全健康的违法行为,及时收缴“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经营户及网吧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场所,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有效制止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依法在县乡道路附近的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根据需要,设置减速带等设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日常营运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和安全。
县公路段:依法在省道附近的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根据需要,设置减速带等设施。
县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危害校园安全、损害校园利益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建设工程,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县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政策、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报道、曝光。
县司法局: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师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不良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县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发生的涉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件,切实做到快诉、快审、快结、快判;对涉及渎职侵权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定期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和突出问题,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全力,切实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