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9 08:53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09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年05月09日

平政办发〔201449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2014年是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关键的一年。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用能总量为35.82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控制目标为0.811吨标煤/万元,下降率3.2%;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目标为2.141吨标煤/万元,下降率3.6%。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节能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现就切实做好当前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统计局、考核办、质监局、电力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教体局、卫生局、旅游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分析当前形势,交流进展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全县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开展管辖范围内和系统内部的节能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争取国家节能项目资金,加强节能项目跟踪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县统计局负责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县经贸局负责落实工业领域节能措施,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县考核办负责对各单位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质监局负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县电力局负责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及供热计量收费和阶梯价格政策。县住建局负责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完善建筑节能配套法规。县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节能措施,鼓励使用低能耗汽车,落实国家交通运输能耗限额标准。县水利局负责完善水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做好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加大农村新能源推广,加强农业节电、节油、节水、节肥、节药资源等技术推广。县林业局负责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县教体局负责将节能知识纳入校本教材,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卫生系统节能改造。县旅游局负责督促各宾馆、农家乐等做好节能改造。县科技局负责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推广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县政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统计体系建设。

三、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镇、各部门及各公共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用电、用水、用油、用煤及建筑、办公、会议等节能措施的落实。要认真组织开展好201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抓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定期统计上报能源数据,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制度,加强跟踪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用能管理

    县发改局、经贸局等部门要督促各重点用能企业,认证对照《平利县2014年重点用能能源消费控制计划》,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日常管理和统计工作,按时报送能源统计报表,按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能源管理培训,完成年度总量控制目标。特别是未进行节能评估的企业,要督促其主动申请节能评估审查,确保顺利通过审查验收。

附件:

1.    平利县2014年资源节约计划

2.    平利县2014年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3.    平利县2014年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控制计划

4.    平利县2014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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