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9 14:21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0-117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年09月29日

平政办发〔2013136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胡蜂防治灭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9

 

平利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胡蜂防治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减少伤害、杜绝死亡、区别情况、有效灭杀”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依托专业灭杀力量,部门配合联动、社会共同协作的机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胡蜂防治灭杀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胡蜂伤亡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灭杀范围

重点对公路沿线、城镇村庄周围、学校周边、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集中开展蜂巢灭杀工作;对危害严重的地方或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受伤害。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吴大林任组长,林业局局长覃春利、公安局副局长柳建军、科技局长汪显斌任副组长,消防大队教导员胡春国任胡蜂防治灭杀业务总指导,林业局局长覃春利、公安局副局长柳建军为责任组长,林业、公安、卫生、财政、教体、科技、旅游、文广、信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的胡蜂防治灭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胡蜂防治科普宣传、胡蜂灭杀、重点区域警示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支胡蜂灭杀队,防治灭杀工作由林业局局长覃春利组织安排,合理调度,积极协调,确保胡蜂灭杀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一)林业灭杀队:责任领导:覃春利,队长:张华(电话:189091583998421763),组员:陈善军、周洋、周克兵,各镇卫生院卫生人员1人,负责区域:广佛、洛河、长安。

(二)公安灭杀队:责任领导:柳建军,队长:汪斌(电话:158091598588418504),组员:胡才友、田兴勇、谭荣杰,各镇卫生院卫生人员1人,负责区域:兴隆、西河、三阳。

(三)消防灭杀队:责任领导:胡春国,队长:姚瑞康(电话:138915292808421813),组员:薛志勇、苏照平、蒋世涛,各镇卫生院卫生人员1人,负责区域:城关、大贵、老县。

(四)武警灭杀队:责任领导:刘红飞,队长:陈小雨(电话:187175732878423181),组员:邓鑫、李帅帅、田斌、刘宇,各镇卫生院卫生人员1人,负责区域:八仙、正阳。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胡蜂蜂巢信息收集,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报县林业局办公室,并根据蜂巢的分布情况为灭杀队制定合理路线,配合做好灭杀工作。对危害严重的地方或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识。

(二)林业局:负责胡蜂防治宣传、排查摸底、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将各镇蜂巢详细情况反馈给灭杀队进行有效灭杀,同时做好灭杀设备采购和后勤保障。

(三)卫生局:负责提供灭杀过程中的应急药物和伤者救治工作。

(四)公安局:负责全县群众的求助和报警,将警情及时与各镇核实,结合各镇蜂巢详细情况,科学调配专业灭杀队,进行灭杀。

(五)消防大队:负责全县胡蜂灭杀业务指导,制定具体灭杀方案,开展胡蜂灭杀工作。

(六)武警中队:积极协助消防大队开展灭杀工作。

(七)科技局:负责做好胡蜂科普宣传工作。

(八)教体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宣讲胡蜂的防范知识和应急措施。

(九)旅游局:负责对景区景点游客宣讲胡蜂预防知识,对有胡蜂出没的地方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十)文广局:负责胡蜂预防和救治知识的宣传,并做好先进典型报道。

(十一)财政局:负责胡蜂灭杀的财力保障。

(十二)信访局:负责胡蜂防治过程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灭杀方法

根据胡蜂习性、蜂巢特点及现场侦查情况,迅速采取以下相应有效方法处置:

1)袋装法(摘除法):适应于阳台、屋檐、雨蓬下等较小且容易接触到的单个蜂窝。灭杀时需事先准备好大于蜂窝的布袋或塑料袋,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以最佳路径靠近蜂窝。①用杀虫剂自蜂窝的上风处喷洒,杀死外围胡蜂;②通过蜂窝出口向内喷药剂;③在胡蜂活动稳定期迅速用口袋由下至上套装蜂窝,果断切断蜂窝与物体连接部,扎紧袋口;④将蜂巢连同袋子埋入地下或焚烧处理。

2)火攻法:适用不便于摘取但能使用明火的场所,如靠近建筑物但无法摘取的单个或多个蜂窝、密集小树林内的多个蜂窝、桥洞下、钢架上的单个蜂窝等。灭杀时需选定火攻的最佳途径,身着防护服先用汽油或柴油喷洒蜂窝,再用点火棒抵住蜂窝直至其烧为灰烬为止。

3)水攻法:适用既不能用袋装又不能用火攻法的场所,如易燃易爆场所的蜂窝、树尖上的单个蜂窝。灭杀时需设置好水枪阵地,铺好水带干线,调整好射水角度,待消防车出水压力稳定后,借助直流水压一举击落。随之身着全封闭防护服对击落的蜂窝袋装掩埋或焚烧处理,对残存胡蜂喷洒药物予以消杀。

4)烟攻法:利用燃烧的草或秸秆产生烟雾,逼退胡蜂,进而摘除掩埋或焚烧。

5)药攻法:用强力农药毒杀马蜂。目前较好的新药是毁巢灵,其使用方法是将捕到的胡蜂诱入100-150ml预置毁巢灵粉剂的瓶内,盖上瓶盖。待瓶内振翅的胡蜂将药粉均匀吸收后,打开瓶盖放蜂回巢,毒杀巢内胡蜂。运用此法的灭杀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防止药品腐蚀皮肤或中毒。

6)灭火器攻击法:适用于近距离的蜂窝。选用胶质灭火器,利用其喷出的胶质粘住胡蜂翅膀使其失去攻击力,然后迅速摘除蜂窝。

在采取灭杀的同时,灭杀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原则上应选择黄昏或夜晚进行摘除蜂窝。一旦遭遇胡蜂攻击切勿慌乱、跑动、拍打,避免蜂群骚动,蜂拥而至,应原地趴下或跳入水中,并用衣物等保护好自身头颈等重要暴露部位,防治被胡蜂蜇伤。

六、灭杀措施

(一)加大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预防方法和应急处置常识,使广大群众了解胡蜂的生活习性、危害性,增强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意识。禁止不懂灭杀方法、未做自身安全防护的群众自行摘除灭杀蜂巢。在重点区域发现蜂巢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不要擅自摘除或惊扰,避免遭受袭击,并在胡蜂主要分布地方公开求助电话号码(林业电话:8421763,公安电话:8418504,消防电话:8421813),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二)开展排查。以镇村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胡蜂蜂巢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突出学校、集镇、景区周边以及交通主要干道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摸清底子,划定重点防范区域,落实防控责任,并将情况汇总上报县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搞好灭杀。灭杀队首先要对准备灭杀的蜂巢进行现场勘察,拍照留存,并迅速研究制定摘除方案,及时疏散周边群众至安全区域,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实施灭杀工作。灭杀完毕后,要及时将灭杀结果上报县林业局办公室(朱立炎,电话:159291535088421763)。

(四)做好警示。对人力无法灭杀的死角或危害严重的地方,各镇要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加强监测,确保不发生意外。

七、严肃纪律

胡蜂灭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危险性很高的工作。灭杀工作要在县胡蜂防治灭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由专业灭杀队统一组织灭杀。要认真搞好防护措施,杜绝私自行动,确保灭杀队伍的人员安全。对排查不彻底、灭杀不及时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