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推进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0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年07月03日 |
平政办发〔2013〕97号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利县推进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平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利县推进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利县推进“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地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及其制品)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地产品”市场营销水平,加速“地产品”市场化、标准化、品牌化进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安政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地产品”进超市的重要意义
推进“地产品”进超市是帮助企业借助大卖场、大超市完善营销网络,拓展销售市场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地产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形成了腊肉制品、绞股蓝、绿茶、山野菜、干果等一批极具地方特色农产品。因销售市场不稳定,包装不精细,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不健全,造成效益低,农户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切实增强推进“地产品”进超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为“地产品”进超市搞好帮办服务,切实拓展“地产品”销售市场,提升产品价值,促进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以市场为导向,以标准化、产业化为基础,以超市为平台,构建我县“地产品”流通、销售体系。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把全县90%以上的“地产品”打造成为信得过的绿色、有机、无公害精品,推入县内外连锁超市销售,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效。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地产品”质量建设,夯实“地产品”进超市基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农业环境污染,不断改善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县质监、工商、农业、茶业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公害“地产品”产地认定和QS认证等工作,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推行无公害“地产品”产地认定制度,从基地生产、企业加工等各环节抓起,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加工技术,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激素等违禁投入品的使用,确保“地产品”质量达标。质监、工商、经贸、药监、农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进超市“地产品”质量安全。到“十二五”末,全县90%以上的“地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认定,夯实地产品进超市的质量基础。
2、大力培植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地产品”加工增值水平。由县茶业局、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地产品”生产经营大户进行全面摸排,根据各自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制定“地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梯次培植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不断壮大“地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由农业局负责,引导种养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切实提高“地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组织化水平,夯实“农超对接”基础。依托我县优势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地产品”加工业,开发新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地产品”加工增值水平,逐步解决我县“地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档次低问题。力争2013年全县“地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达到50户、专业大户达到60户。
3、大力培植名牌产品,增强“地产品”进超市的竞争力。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名牌产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力争2013年创建市级著名商标达到 9个,省级名牌产品达到6件,国家驰名商标1个。着重围绕我县特色主导产业,选择一批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的品牌,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和市场营销手段,提高平利“地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经贸局要定期组织“地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各类超市对接,把“平利绞股蓝”、“女娲茗茶”、“女娲有机茶”、“盛丰源腊肉”、“兰兴食品”、“众鑫丝绸”等有一定影响的特色“地产品”率先打进超市,抢占市场,带动“地产品”销售。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的各类节会贸展活动,把平利名优“地产品”逐步推销到省内外各大超市。各企业要遵循超市特点,优化包装设计,增强吸引力。
4、着力建设流通体系,提升“地产品”进超市的流通服务。经贸、交通等部门要着力加大流通服务载体建设,鼓励发展连锁配送公司,实行生产基地与超市直接对接,切实提高农产品与超市的关联度。鼓励农业产业合作社和个人组织领办、兴办、联办各种形式的流通配送公司,实行“地产品”流通配送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构建“地产品”进超市的快捷通道。对已取得各项认定、符合进超市条件的“地产品”,要尽快在县内大型超市设立销售专柜(区),销售专柜(区)不得低于3平方米。县内各超市要积极支持“地产品”进超市工作,在进场费、陈列费、条码费等费用上予以减收,切实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地产品”进得了、销得出。
四、主要措施
“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力推进,确保效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地产品”进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经贸、发改、财政、农业、林业、茶业、质检、扶贫、住建、工商、物价、招商、药监等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经贸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合力推进“地产品”进超市工作。
2、加大政策扶持。农业、扶贫、人社、金融等部门要加大对“地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扶持,在项目、信贷方面要优先安排“地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支持“地产品”进驻本超市销售的企业,在项目资金扶持上优先安排。市政府设立了扩大地方产品销售奖励政策,即鼓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设立地产品专柜,每设立一个专柜奖励5万元;新进本地企业一个类别产品,一次性奖励经销单位2000元;按照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前10类产品,奖励5000至5万元。由县经贸局负责组织相关企业按照市上奖励政策和要求,积极向商务局申报争取奖励。
3、广泛开展宣传。推进“地产品”进超市是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广泛宣传推进“地产品”进超市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及时宣传我县“地产品”进超市工作成效,切实调动各企业推进产品进超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县“地产品”进超市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