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以来,平利县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矿山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让各用人单位明确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切实转变用工观念。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采取部门配合、多管齐下的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安监部门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监察部门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用工年检和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依法推进企业参保。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矿山企业参保办法。由县人社局和经贸、安监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推进各类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类矿山企业每年度按实际产量依吨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煤矿企业每年度按6元/吨的标准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非煤矿山企业每年度按2元/吨矿石的标准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按上年产值的1%作为缴费标准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