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1-0942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21〕4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为推进和巩固“六城联创”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倡导文明吸烟,共建和谐环境”主题,以吸烟行为规范引导为目标,完善控烟场所设施,倡导文明吸烟行为,有效遏制乱扔烟头,污染公共环境,防止诱发火灾,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努力营造“烟头不落地,平利更美丽”的文明环境。
二、建设目标
按照“先城区后社区、先室外后室内”的实施步骤,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计划年内投资50万元,在县城和锦屏社区建设灭烟柱240个、吸烟亭2个,完善公共场所文明吸烟设施,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户外公共场所。对城区主要街道、公交站台、文化广场、景区景点等户外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吸烟点,安装灭烟器,摆放烟灰缸,设置醒目的控烟和引导标识牌等。
(二)室内场所。在县烟草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室内吸烟室1个,配备通风排烟设施、烟灰缸、饮水机,设置规范性标识,提供一次性纸杯等便民服务设施。
四、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调研、选点规划、建设环境保障、日常维护管理;县烟草局负责设施采购、运输、安装和资金筹措等;县文明办、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宣传、引导。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考察调研 (2021年3月)。
由县创建办(住建局)牵头、烟草局配合,采取实地踏查的方式,对城区重点户外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调研论证,并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建设方案,做好建设规划和布局选点。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 ( 2021年4月至6月)。
县烟草局负责,县创建办(住建局)配合,按照建设方案和建设规划,确定建设规模,招标设计单位,设计制作效果图,督促协调承建单位及时采购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组织现场施工。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 ( 2021年7月)。
由县创建办(住建局)牵头,县烟草局、文明办配合,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项目验收后移交县住建局维护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建设投用,并发挥文明吸烟环境创建作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县上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烟草局主要领导为责任组长,县文明办、住建局、卫健局、烟草局、老县镇、创建办、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文明办牵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政策,做好宣传教育和行为引导。
(三)加强常态管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是我县“六城联创”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展示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县创建办(住建局)要将文明吸烟环境的建设运维作为日常监管重要内容,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设施设备日常干净卫生,并长期发挥作用。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1〕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