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图书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4 08:52 【 字体:

平利县图书馆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月湖南路文化旅游活动中心二、三层楼。馆内设图书室、阅览室、期刊室、少儿室、读者书吧、古籍室、多功能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教培室、过刊室等10个功能区,现有藏书8万余册,古籍文献500余册,期刊85种,纸质报刊15种,电子报刊200余种,读者阅览座席120个。

一.图书馆的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周六至周日:9:00-12:00 14:00-18:00

二.办证须知:

(1)凡16周岁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由父母代为办理。

(2)借阅保证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

(3)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4、持卡借书还书。

(4)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书价的3--20倍赔偿处理。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5)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3、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办证时间:周一 14:30—17:30 周二—周五 8:30—17:30

三.借阅须知:

(1)凭借书证一次能借阅2本图书,借书有效期限为21天,若21天之内图书未看完,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天数为21天。逾期未还将收取滞纳金0.10元/本/日。读者可自行登录本馆网站:http://pingli.sxplsc.org.cn办理续借。

(2)在图书馆内阅读书籍无需办理借书证。期刊杂志不再外借,仅限馆内阅读。

(3)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书价的3--20倍赔偿处理。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地址:平利县南新街与西关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电话:0915-8423037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