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8 17:25 【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牵头做好苏陕协作相关工作;承担国防经济动员、粮食流通、物价调控等监督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字〔2019〕41号)及中共平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利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九定”方案》的通知(平编字〔2019〕22号),设立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股室,局下设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股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局下设事业单位平利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内设4个股室,事业编制12名,科级领导职数 1正1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局下设股级事业单位平利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事业编制2名,设队长1名。

二、2020年部门工作任务

(一)稳中求进推动县域经济。正确认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风险挑战,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平利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强化“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和重点指标监测分析,对出现异常波动指标及时预警提示,对建设滞缓项目加强跟踪督办,牵头完成“十三五”规划综合评估,并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建设性意见,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县域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高点定位编制发展规划。按照吃透上情、贴合实情、了解下情的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分析平利发展阶段,立足长远,高点定位,既富有前瞻性、预见性,又富有针对性、指向性,科学编制《平利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并注重把“十四五”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融合衔接,把“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建设乡村振兴先进县目标有效统一,切实为推动县域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南。同时,系统谋划好“五个重大”,加大跑市到省力度,争取更多重大项目挤进省市计划盘子,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项目支撑。

(三)锲而不舍抓好项目建设。紧扣数量质量“双提升”要求,一手抓谋划一手抓争取。项目谋划方面,在2020年初步谋划的总投资174.1元、计划当年投资88亿元的246个项目基础上,围绕全市富硒产业、生态康养2个“千亿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结合平利实际,以富硒产业、康养旅游、重晶石循环产业为重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谋划一批投资体量大、产量链条长的重大项目,为持续做好稳增长工作奠定基础,确保当年完成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项目争取方面,认真研究中省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支持方向、资金流向,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加强沟通汇报,确保更多项目挤进省市计划盘子,力争全年争取基本建设类资金增长15%以上。

(四)四个不摘巩固减贫成效。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驻村帮扶、苏陕协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工作,“谁受益、谁管护”进一步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确实发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苏陕协作项目带贫益贫作用。认真落实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提升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制度框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一体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权益保护、产业培育、就业帮扶、设施完善、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拆旧复垦、扶智扶志等各项工作,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快融入”。

(五)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紧紧围绕“绿色农业、环保工业、生态旅游业”三大产业体系,紧扣“五个十万”现代农业目标,以培育壮大田园综合体、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大特色农产品、茶产品以及绞股蓝系列产品研发,鼓励小农户与农业园区、农业合作社建立股权型、契约型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农业发展接二连三。围绕省级经开区建设,以重晶石循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大力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等新兴产业,稳步实现工业生产转型升级。依托全域旅游,以生态康养、产旅融合为重点,加大景区景点、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餐饮住宿、电商物流、冷链仓储、民俗体验等三产服务业,提高三产服务业占GDP比重,通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六)以点带面实施乡村振兴。紧扣建设乡村振兴先进县目标,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广佛塘坊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建设的“十八农场”为抓手,以“千村示范、万村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强化衔接沟通,完善框架协议,主动跑省进厅,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切实把广佛塘坊田园综合体打造成全省乡村振兴样板工程。做好系统谋划,围绕“五个振兴”,聘请专业团队从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基础改善等方面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并将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融合对接,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奠定乡村振兴先进县建设的坚实基础。

(七)持续用力提升营商环境。围绕最优营商环境目标,大力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壁垒,实行“一网通办”,切实让更多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和一次不用跑。积极落实降税减费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大税贷通、发票贷、社区工厂贷、茶叶贷等金融服务力度,及时解决好影响企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引导企业放手发展。进一步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落地环境保障,吸纳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切实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八)紧盯不放保护良好生态。严格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标准和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源头防止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上门,通过前置审批关口,切实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加大《平利县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划定的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围绕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好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山清水秀良好生态。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控用能指标,切实推动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和绿色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7个股室,下设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1个事业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部门本级(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  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471.06万元,预算支出471.06万元。由于人员编制变动较上年减少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预算收入471.0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1.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38万元,专项业务费48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为375.96万元,公用经费52.2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为406.68万元,公用经费16.3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8万元;因2020年工资增长及工资增长引起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的增长,所以人员经费比去年上涨了30.72万元,上涨了8.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万元,项目支出52.54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06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90.3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1.22万元,项目支出19.54万元,其中:办公费15.20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22.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专项工作经费)13.5万元。

2020年专项资金情况。2020年专项资金48万元。其中:项目前期经费10万元,专项业务费5万元,“放心粮油”工程经费10万元,节能减耗专项经费5万元,粮食储备专项经费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10万元,物价年审费3万元。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 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有政府采购预算,但未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较上年下降5.1万元,下降的原因:遵照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和培训费用的支出。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1.06万元。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