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5-28 09:25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能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全县新社区工厂火灾防控能力,织牢织密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防护网”,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严格落实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主承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各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其他各相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

(二)健全消防管理机制

1.厂房式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危化品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建立消防组织结构,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上墙;

(2)严禁使用明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3)每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4)每月组织员工开展1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起火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并做好培训记录;

(5)建设企业微型消防站,并配备不少于6人的消防器材装备(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头盔、防护手套、防毒面具、强光手电、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水带、手持对讲机、救援绳索等),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配足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和演练,提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6)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

(7)对于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新社区工厂,应坚持“一厂一策、一企一策”,并提出加强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8)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新社区工厂,应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GB25506-2010)落实持证上岗和值班制度,确保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并且值班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

(9)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厂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10)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

2.门面式和居家式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危化品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内容),成立消防组织结构,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上墙;

(2)严禁使用明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3)每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4)每月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起火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5)建设企业微型消防站,并配备不少于6人的消防器材装备(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头盔、防护手套、防毒面具、强光手电、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水带、手持对讲机、救援绳索等),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配足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和演练,不断提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6)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

(7)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厂区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8)完善联勤联训工作机制。

(三)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1.“厂房式新社区工厂”(工业集中区)消防安全技术建设标准:

(1)建立企业微型消防站,并配备不少于6人的消防器材装备(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头盔、防护手套、防毒面具、强光手电、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水带、手持对讲机、救援绳索等),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2)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3)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控制柜(室),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6)应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2.门面式和居家式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技术改造措施:

(1)应建设企业微型消防站,并配备不少于6人的消防器材装备(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头盔、防护手套、防毒面具、强光手电、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水带、手持对讲机、救援绳索等),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2)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3)配置室内(外)消火栓(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新社区工厂室内、外消火栓建设工作),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对其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督导检查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办)、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经贸局、住建局、各镇政府等单位每年应对新社区工厂每季度开展1次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事项,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隐患排查
建立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新社区工厂落实人员检查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安全指示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是否有遗留火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六)组织宣传培训
新社区工厂业主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员工上岗前或转岗前应进行消防培训,在岗人员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要向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实验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员工熟悉单位、本区域的消防安全环境和疏散逃生通道,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5月20日—6月20日)。6月1日前,印发《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6月20日前,各镇制定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并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应急、消防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消防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组织开展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宣传教育活动。

(二)攻坚阶段(2020年6月21日—8月31日)。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集中组织开展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各镇新社区工厂硬件设施全面达标,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长效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三)巩固阶段(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提升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到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

(二)强化督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改造落实见效。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联合县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办)、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经贸局、住建局、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推进工作落实。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电视台等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新社区工厂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44.pdf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平利县新社区工厂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