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3-13 14:26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平利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平利县公安局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政府以及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平利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在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改革惠民措施并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主动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电子屏、政务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平台建设。大力拓展公安政务新媒体等新型公开平台应用,积极利用各新媒体平台,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确保公众能多渠道了解我县公安机关重要警务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能力。

(四)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协调联动和政务信息共享,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4

28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范围不够广,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等方面。2020年,县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平利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公开公安的部门主要职责、法律法规政策和对外服务事项,让政务公开更加及时、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