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6-18 08:3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zfb/2019-048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19〕62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利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平利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平利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助推我县加速追赶超越和开放发展,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基本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统筹推进,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市场主体明显增多、民间投资明显上升、企业成本明显下降为目标,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创新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7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
    1.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推广先进地区做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分别牵头,县司法局、县委编办配合)
    2.简化审批优化服务。对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职权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行政权力高效运行。进一步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继续深化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加快审批服务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再造,推进“不见面”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司法局配合)
    3.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坚持监管质量和效率统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努力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清理归并执法清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县委编办、县市监局分别牵头,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配合)
    4.加快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共享,加快县政务服务网建设,提升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和服务设施,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造工作,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和“五大特色行动”
    5.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持续抓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企业注销、“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的落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加强对新登记市场主体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结构、质量变化情况。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环节,推进“一窗通办、并联审批、信息共享”,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同时确保办理质量标准不降低。完善“微信办照”和网上登记业务系统,扩大“微信办照”和网上登记的业务覆盖面。严格规范登记窗口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继续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公章刻制服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对已共享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县市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行配合)
    6.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四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改革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联合竣工验收,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各类配套制度。2019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县住建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配合)
    7.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加快梳理水电气暖办理所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加大对各类变相收取“碰口费”行为的查处力度。2019年底,在供电方面,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压缩至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压缩至68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5个工作日。在供水方面,将县城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电力局、县水利局负责落实)
    8.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管理、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模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打造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对分散登记时期产生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2019年底,实现“一厅办理、集成服务”,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税务局配合)
    9.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在信贷投放等方面要公平对待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尽快落地,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积极推进“银税互动”,切实用好普惠金融、纾困基金等政策工具,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降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加快培育上市企业,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基本保障“两增两控”目标,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全年压缩8%以上。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县政府办牵头,县人行、县税务局、辖区各银行金融机构配合)
    10.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按中省市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统筹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等手续。依据机构合并后涉税政策变化,对前台所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大幅精简办税环节和流程。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增加无人值守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办理事项增加至32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提高到98%,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5小时,出口退税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10个工作日。(县税务局牵头落实)
    11.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的推广使用,推动中国(陕西)“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县经贸局协助办理的进出口单证实行“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对出口退税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县经贸局牵头,县税务局、县人行配合)
    12.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督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实施,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明显降低。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清理电价附加收费,扩大直供电规模,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继续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落实好调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做好ETC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降低货运物流成本。加强沙石、水泥等建筑原材料的供给,规范楼宇物业管理,加大对电信资费等中间环节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配合)
    13.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积极配合省市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强化与企业的沟通对接,着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县统计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14.持续实施“五大特色行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提高企业贷款总额中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后获得比例;督促电信运营商提升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获得互联网服务所需的时间和费用;提高“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比例;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贸进出口结售汇便利程度;积极开展“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及打击非法阻工行动,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县政府办、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分别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扎实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15.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对各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特别是中介机构收费,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分别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16.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以政府诚信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意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完善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治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畅通失信投诉渠道。将在企业开办、招投标过程中失信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县发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17.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行中介服务清单化管理,制定中介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强化办理时限要求。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18.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梳理“最多跑一次”目录,完善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发挥“12345”热线平台作用,实现统一受理、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监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19.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以中省市县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从企业、群众需求角度出发,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优化再造流程,明确政策实施细则、核心条款、办理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加强政策协同,加大政策解读和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服务,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积极依靠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和全社会力量,聚集企业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多方联动、高效协作的工作推进合力,确保我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向企业精准传递各类优惠政策信息,不断增强各级干部业务本领,提高服务企业能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适时对各项行动牵头部门推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抽检督查,对工作不力和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按期进行整改,将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问责追责和司法处理,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1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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