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

信息来源:长安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9-21 14:02 【 字体:

办公地址: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二组

联系电话:0915-8351317

长安镇党委书记:陈文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安镇位于陕西省东南部,是平利县东大门。全镇总面积227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个农村社区,5857户20510人。“十三五”期间有4个贫困村、1851户489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退出。

长安镇主要有五张名片:一是茶香长安。30余年坚持不懈地推进茶饮产业率先突破,全镇累计建成2.1万亩观光茶园,保有5000亩绞股蓝园。茶产品涵盖绿、红、黑茶以及绞股蓝养生茶、超微粉、含片等。茶产业是长安的核心竞争力,长安因茶而美,农民因茶而富。二是美丽长安。依托区位优势,优美的生态环境,完整的产业链条,丰富的自然资源,自2012年以来,围绕茶园建景点,全域建景区,打造茶乡风情游核心区,实现了茶旅融合、产镇一体。相继被命名为国家级特色小镇、国家卫生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并被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三是人文长安。属省际边关镇,秦楚文化、茶文化、传统文化在此交汇。关垭古长城,是楚国所筑的长城遗址,距今2700年历史,是中国最古老的长城。通过保护传承与开发弘扬并举,挖掘秦风楚韵地方文化,烽火关垭5D电影、国家非遗弦子腔,保存较好的清嘉庆洪家老院、吴家花屋等老建筑,彰显了长安区域人文历史魅力。四是善治长安。以“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兴产业、办企业、置家业”为重点,实施“三乡三业”兴村工程,鼓励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治村。坚持智志双扶与文化繁荣相结合,实施新民风建设,红黑榜典型做法被央视深度报道。长安是劳模之乡,现有国家和省级劳模各2名,市级1名,县级4名。田珍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张店村原支书樊文来评为陕西好人。五是富足长安。通过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培育中省市龙头农业企业12家(其中茶饮企业10家)及67个种植养殖产业大户,建成生猪、水产等特色养殖基地6个,省市县级园区21个(其中茶叶园区8个,养殖园区6个),魔芋、葛根等富硒食品加工企业7家,社区工厂8家,限上商贸企业3家,规上工业企业13家。2021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15522元。

长安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坚持“三区同步、三产融合”发展理念,提升“四态一体”发展水平,推动建设产业旺、生态优、百姓富、社会稳、组织强的乡村振兴示范镇,奋力谱写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基本机构设置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平利县长安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15〕71号)要求,内设四办、三站、两所:

1、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武装部、纪检监察办):

主要职责: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等行政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武装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各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人:陈勇兆,联系电话:0915-8351317)。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络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陈勇兆,联系电话:17809252525)。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移民搬迁;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额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人:刘玉武,联系电话:15991333123)。

4、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人:杨道全,联系电话:0915-8353258)。

5、巩固衔接办公室:

负责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开发、农综开发的检查验收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人:陈海星,联系电话:13891582055)。

6、农业综合服务站: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森林防火、胡峰防治和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人:万纪炜,联系电话:0915-8351611)。

7、社会保障服务站: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负责人:柯炎培,联系电话:0915-8351088)。

8、公共事业服务站: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人:朱猛,联系电话:0915-8350099)。

9、市场和质量监管所(驻镇单位):

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理、审查并核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对辖区内合同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负责人:殷海洋,联系电话:0915-8353026)。

10、财政所(驻镇单位):

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负责本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本镇村(组)账镇代管会计核算;负责本镇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的兑付工作;负责本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本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唐如来,联系电话:0915-83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