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09:46 【 字体:

办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87号 

联系电话:0915-8418504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海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依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主要职责有:

()预防、制止和侦查县境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县境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我县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管理县境内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我县境内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在我县境内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和重大活动,守卫国家规定的特定场所和设施;

()管理我县境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收集情报信息,开展对敌斗争,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

(十一)对县境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本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本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协助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行使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案件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 打击防范邪教职责;

(十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机关同时须履行如下义务:

()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

()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工作。

内设机构

(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王宏政 13992560300 0915-8418511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文物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研判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交通管理大队:方建新 15353350258 0915-8418596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件;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管理、检审验和办理牌证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和核发证照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三)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肖 恒 13909153603 0915-8418512负责领导、指导派出所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管理县境内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指导、参与重大治安行政案件查处;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查处食品、药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对本县境内重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看守所:刘 19909152255 0915-8416003负责犯罪嫌疑人、罪犯的看守、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看守所的安全。

(五)指挥中心(办公室):荆  哲 18909156797 0915-8418508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天眼工程监控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工作;负责机要、通信、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柯   18309156688 8418510负责国内安全保卫、经文保、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八)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汪晨程 13709151286 0915-8418507承办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及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日常工作的管理;负责民警警衔的评定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警营文化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办全局公安民警立功、奖励的申报和表彰工作;负责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的各类警务活动和全体公安民警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对重大决策和重大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重大行动实施督察;对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督察;承担全局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工作。

(九)法制大队:刘小军 15309159938 0915-2113102负责全局执法审核监督工作;负责法律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十)警务保障室:曾立琼 13992560588 0915-2295388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付官军 13409152236负责全县社会市场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研判工作。

(十二)巡逻警察大队:贺泊淳 14791510001负责城区街面治安巡逻,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务;维护交通秩序;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劝解和处置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斗殴和纠纷;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参与查处治安案件。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黄西坤 15991052922 0915-22911555负责收集互联网上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网络信息;负责加强互联网舆情导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系统安全;负责网吧安全审核和日常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侦查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负责有关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案件的勘察取证工作;配合各警种侦办刑事案件、查办治安案件及处置突发案(事)件,为侦查办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